身為會計界中人,偶爾會造訪一些行內的網上論壇。上月某張帖子,惹來廣泛討論:事主最近到一家成衣採購公司見工,與他面談的,相信是東主的兒子。入職者需為會計界公會會員,要經常往返港深兩地,但車費一概不得拿回公司報銷;此外,除了國內的春節長假之外,所有香港的「紅假」都要上班,一週六天,沒有長短週,八時半上班,七時下班,月薪港幣一萬六千元。
看畢之後,想必不少人會以「刻薄」、「使人唔使本」等言辭來形容僱主。但筆者去年的拙文《怪獸社會》中的觀點,到今依然適用:「假使你具備所需的能力,而又能找到一份待遇更好的工作的話,除非另有原因,否則你根本不會對這份工有任何興趣。市場的力量,定必會令僱主調整薪酬與期望,才能吸引人應徵,無需旁觀者多花唇舌。」
不管你活在什麼社會,僱傭關係向來都像周瑜打黃蓋那般,需要一個願打,另一個願捱,才能成事的。聽到這裏,也許讀者會隨即這樣反駁:那些年,《半斤八兩》的歌詞,道盡所有打工仔的遭遇:「出咗半斤力,想話攞番足八兩,家陣惡搵食,邊有半斤八兩咁理想」,筆者的觀察,似乎僅是一廂情願而已。的確,昔日勞工的選擇不多,往往被迫肉隨砧板上,任由僱主宰割。但時移世易,隨着商貿急速發展,工種的分類愈趨複雜與仔細,僱員打工的選擇也隨之增加,轉工亦成為家常便飯。
但在現實裏,像上述那家公司那般,不時與員工根根計較的老闆,在華人社會中又的確比比皆是。此等公司,不管規模大小,都有個同通點:能做決策的,總會是家族成員,其他的伙計,只要唯命是從便可;兩者之間,似乎被一道無形的牆阻隔着。如法蘭西斯.福山 (Francis Fukuyama) 在著作 Trust 裏所言,除了政府有份參與的公營企業之外,華人社會的經濟幾乎全數由家族企業主導。東主把權力高度集中,雖則表面上方便管理;但家族以外的員工無法獲充分授權,令他們即使心懷雄心壯志,亦失去協助東主擴充業務的誘因。不難想像,在意興闌珊之下,他們最終會另謀他就,甚至自立門戶。但諷刺的是,這些人做了老闆之後,當初他們所受的遭遇,又會重複發生在自己的伙計身上。如是者不斷循環,企業難以進化成具有高質素管理團隊、業務遍達全球的龐大跨國公司。
當然,以中小企為骨幹的華人經濟體,在急劇轉變的營商環境中,往往表現出強大的適應力,亦是它的優點之一。問題是,管你有多少能耐,終歸都要被外來的大企業牽着鼻子走。要麼我們對僱傭關係的認識,未能作根本的突破的話,或許一切所謂復興或和平掘起的理想,都僅僅是空想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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