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0月9日星期六

香港的民主荒誕劇(下)

『楊經理嘛?他與新的管理層談不攏,上星期辭職了。』

類似的事,在商業社會可謂家常便飯:管理層的決定,你不能不遵循,你覺得不妥當,可以發揮自己的影響力向上層反映,他們不接納的話,你唯有作個取捨:留下來的話,你如何不同意也好,也有責任貫徹執行決定,日後有成效的話,你便有權分享,沒有的話,便要共同承擔後果。如果你不願意這樣的話,就唯有另謀高就,反正此地不留人,自有留人處。然而,你離開之後,你與前僱主便再無瓜葛,想吃兩家公司的茶禮,簡直是妙想天開。

然而,以上的職場常識,來到政壇又變成了另一回事。最近某些人一方面另起爐灶,一方面要保留原有黨籍;他們聲稱,新的爐灶是『社運組織』,本身並非政黨,因此無需退黨云云。筆者心想,任何型式或立場的『政黨』,本質上不是一個積極參與社會建設的『社運組織』嗎?既然兩者沒有明顯差別的話,這班人豈不是在一腳踏兩船?

人道是,他們在原來的政黨鬱鬱不得志,加上有政改方案的爭拗作導火線,令他們萌生去意。這樣說,他們的遭遇跟上面那位楊經理的,實在大同小異。好了,既然你們是反對上層領導,才有以上舉動的話,日後在政治議題上的立場,兩者勢必有衝突。屆時,你們的取向又會是怎樣呢?要麼你們要跟原來的黨對着幹的話,豈不是在逃避身為黨員的責任嗎?假使你們背棄新團體,重投舊愛的話,其他支持新團體的人,豈不是被你們出賣了?

有着以上的矛盾,即使你們的理據多麼充份,理想多麼崇高也好,難免會令外人覺得,你們不過想替自己留一條後路而已。新團體內的其他成員,會覺得這班不願破釜沉舟的人,能承諾付出多少努力去建設它呢?他朝大家一旦鬧翻時,你們又會否一如既往地,只顧自己的利益而抽身離開,把昔日的戰友都丟下嗎?連志同道合的人,你們都未能給予他們信心與承擔,在廣大的選民與公眾面前,你們又會如何呢?缺乏承擔的政治家,他的公信力是高是低呢?

假使讀者中有人對以上的評論對號入座的話,筆者奉勸你盡早向大眾表明自己的選擇;要不然,選民會替你們選擇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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