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0月19日星期二

沒有 Peacemaker 的社會(續)

在諾貝爾和平獎的得主揭盅前夕,《紐約時報》有一篇奈人尋味的報導:原來某些曾飽受迫害,現時流亡海外的華人,竟然站出來反對劉曉波獲獎,他們的理據是:對當權者不夠強硬、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視而不見、公然肯定共產黨的某些成就等等。

令人憤慨的是,他們的對手明明是完全一樣,理應是志同道合的盟友,為何來到這關口,竟會反睦成仇呢?

不管這群人的理據如何,他們擺出來的姿態是:什麼是人權,什麼是自由,我們有自己的一套,你們順從的話,大家就可以合作;否則,大家唯有各走各路了。某些較激進的,甚至會不惜向同路人施壓,迫使別人就範。正因為這樣,令海外的民主運動搞了二十多年,至今仍然是一盤散沙。

問題是,以施壓解決爭端,會是相信民主自由的人會做的東西嗎?這樣說,這班人豈不是在說一套做一套?還有的是,以上的施壓,當日迫使他們流落異鄉的政權,不就是已經做過了嗎?要麼當日的受害者,不僅沒有從中醒悟過來,反而拿着同樣的邏輯,成為了加害者的話,社會累積起來的忿怒與怨氣,會是日益增多還是減少呢?當執政者或是它的反對者,都期望有異議的人服從自己的話,這個民族的人,豈不是個個都希望當一個暴君?要麼連這班『民主人仕』,在骨子裏竟然有暴君的思維,大家對民主、法治、平等、和平等的理想,不是可以全都丟進廢物箱嗎?

從以上的觀察,我們不難感受到,一位像劉先生那般的 Peacemaker,活在一個到處都是暴君的社會,不僅無法獲得支持與肯定,反而會被嘲笑為瘋子。這樣的社會,會明白和平獎的真正意義嗎?不明白的話,那些懂的人又會怎樣看這個民族呢?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