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月24日星期一

「性」,可以「理」的嗎?

猶記得,最初認識鄧博士時,他常常以一個生活的實例,說明所謂「理性」其實是什麼東西。

假設,某齣電影你很想看,你會先查詢電影放映的地點與時間,然後開始約人;人已約好,票已訂好之後,又可能會考慮:看電影前的空檔時間可以做什麼、電影看完後可到哪兒進餐、最後怎麼回家等等。以上種種,都是一些十分理性的盤算,但所有盤算的背後,也是用來滿足你想看電影的慾望,一談到慾望,就已經跳出了「理性」的範圍。因此,我們之所以「理性」,都是為求達成非「理性」的慾望罷了;既然每個人的慾望都不相同,要為「理性」訂立一套客觀的標準,邏輯上是沒可能的。

拿這套理解,去看司長說青年人要有「理性」的呼籲,就顯得十分有趣了。因為既然「理性」沒有客觀標準,我們再談正反兩方「理性」與否,說白一點是浪費時間與精神。揭開了「理性」的面具,我們看到的真相是,雙方的理念【當然,其中必然隱藏着某些慾望】不一樣,因而造成眼前的衝突。

好了,既然彼此有分歧,大家總可平心靜氣坐下,商議一個可以滿足各方所需的方案吧!但客觀的事實是,大家寧可繼續以「理性」作借口否定別人的觀點,也不肯展開一些務實的和談。說穿了,原來這個社會的人,不管學識是好是差,都喜歡以貶低別人來抬高自己,以致大家拿來駁斥別人的所謂「理」,歸根究底其實都是歪理。

平心而論,筆者並非刻意針對或批評司長,而是有感類似的事例,在日常生活實在是司空見慣而已。可悲的是,一個不惜以歪理來打擊對手的社會,管大家再花多少時間議論,也休想紛爭有化解的機會。在這種氣氛下,社會會是積極向前還是原地踏步,明眼人一定會清楚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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