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0月31日星期一

拜金,有啥問題?

從友人的微博上,看見這則發生在紐約的小故事。

某位女仕參加派對,其間與友人出外逛逛;在街頭,遇上一名露宿者向他們行乞。女仕問他想要什麼,他說只是一瓶飲料,她二話不說,從手袋掏出一些東西,對他說:我現在沒有現金,你拿着這個,去買你需要的東西吧,我在這裏等你。露宿者一看手上的,竟然是一張白金信用咭;他立即道謝,拿着咭到店子買了飲料與一包香煙,十分鐘後把咭物歸原主。後來媒體追踪到,善心人是廣告公司的高管;被問到何以這樣慷慨時,她說:那人很清楚自己的需要,相信他是個老實人,彼此的互信,促成了一件令人津津樂道的美事。

從那萬多公里外的國際都會,回到神州大地。佛山小悦悦的遭遇,令世人感到既痛心又憤怒;坊間不少評論,直指國人在拜金主義的風氣下,變得利慾薫心,引致道德淪喪,才會令慘劇發生。這種言詞,好像十分有道理;然而仔細一想,為何世間最唯利是圖,滿街都是金融大鱷的紐約市,偏偏會有上述的好事發生呢?很明顯,說這番話的人是捉錯用神。

紐約善心人對記者坦言,當時自己也擔心那人是個騙子,但她本身也是位協助露宿者的義工,憑着以往的經驗,加上自己的直覺,判斷受助人沒有心存不軌,才做出如斯舉動。事實上,洋人在相處時,大家都假設對方說的都是實話,久而久之,每個人都可以放下猜疑之心,彼此的互信也因而提高。當然,洋人不是不說謊話,但某方破壞互信的話,他們需要付出沉重代價。就以這位流浪漢為例,假若他逃之夭夭,拿着信用咭胡亂揮霍的話,相信不消半天,就會被執法人員發覺,繼而變成階下囚。稍為有常理的人,定必不願落得如此下場,也許因為這種推測,善心人才放心借出信用咭。就這樣,一套沒有成文卻又行之有效的「誠信制度」,就在西方社會產生了。

反觀另一邊廂,那些沒有對悅悅伸出援手的途人,筆者不打算替他們背書;但總是覺得,他們並非個個都是冷血之徒。要知道,內地實在有太多光棍,專門捏造交通事故,並把責任推給無辜的旁人,籍以騙取賠償;國人為防有詐,普遍對受害人視而不見。把紐約小故事背後的邏輯倒轉來看,就能斷定慘案的最大成因:誠信破產。

回顧近期毒奶粉、豆腐渣校舍倒塌、高鐵追尾等的事故,肇事者可以擺出一副「信不信由你,反正我信了」的姿態,逃避公眾責任,並透過威迫與利誘,試圖胡混過關。如此的環境下,整個社會的誠信,還會剩下多少呢?更糟的是,那些試圖維護誠信的人,統統都被監視甚至扣押,這是否意味着,誠信在這個社會是種十惡不赦的罪行嗎?也許,對於天真爛漫的悅悅來說,能夠脫離這個是非已被徹底顛倒的社會,是不幸中之大幸。

2011年10月24日星期一

「反霸權」運動,造就另一霸權?

「佔領華爾街」的運動,由最初只有小貓三四隻參與,到現在變成全球現象。參與者主要的不滿,是日益嚴重的貧富懸殊問題,並直指各國政府與金融機構是罪魁禍首。

不容否認,環球的金融市場在近世蓬勃發展,令一眾金融機構變得「大得不能倒」,繼以能左右政府的決策。加上機構高管無視公眾反對,繼續以巨額花紅獎勵自己形同賭博的行為,贏錢就自己得益,輸錢就由納稅人埋單。示威者的憤怒,也是可以理解的。

不少示威者宣稱,市場經濟已經逐漸失效,認為政府有必要伸出有形之手,令經濟重拾正軌云云。這種假設,活像認為政府是個完能完知的智者,一切生活上的大小問題,它們都能處理恰妥。即使讀者不是學貫中西,也很清楚這假設不切實際。

最近也看到不少意見,把這次示威浪潮解讀為反金權,甚至是反資本主義的運動。這種評論,與一個多世紀前由馬克思提出,其後衝擊歐洲的社會主義浪潮有幾許相似。問題是,最初發起示威的人,不過是呼籲當局糾正金融業歪風,並要求高管們承擔破壞經濟秩序的責任而已。把它說成是資本主義的第一下喪鐘,似乎有點兒穿鑿附會。

好了,就當他們有意推倒資本主義吧;近代俄國的歷史,可讓我參考一下。1917年兩場革命,造就共黨政權上台。表面上,蘇聯一洗帝俄的頽風,經濟與國力突飛猛進,令世人又羡慕又妒忌;當年不少西方學者政要,私底下都是親蘇派。但在計劃經濟的綱領下,領導活像軍團司令,指揮人民去搞各項建設,不聽從計劃的,都要被懲處甚至被失蹤。在這種政治環境下,百姓淪為一顆顆服務國家機器的小螺絲,在領袖眼中,變得毫無價值。

來了上世紀未,共黨政權在歐洲逐一倒下;它們覆亡的理由,各方面眾說紛紜。但那些反資本主義人仕,能對這段歷史視而不見嗎?對的,你可以說當權者貪得無厭又殘酷不仁,他們要下台是咎由自取;只要為政者從善如流,懂得行仁政,自然不會重蹈覆轍。但主張行集體主義的社會,必然形成一個國強民弱的局面;漸漸地,平民會失去抗衡當權者的力量,當權者是否行仁政,純屬他們一念之間,百姓根本無法過問。由帝國主義的霸權,演變為集體主義的霸權,那些試圖張冠李戴的人,是否想一如當年西方的親蘇派一樣,為求宣揚自己的信念,把一切副作用都掩蓋起來嗎?

由以上的觀察,不難發覺到示威者的訴求固然合理,但借他們來「抽水」的團體,其理論不僅一點也不紮實,還潛伏着致命的缺陷。前車可鑑,一個世紀前的錯誤,我們還打算重覆嗎?

2011年10月10日星期一

刻意被遺忘的另一筆數

「建築確實很宏偉,但感覺真的有點大而無當。」友人剛到過北京公幹,國慶前坐飛機回港;登機的地點,是首都機場的三號樓。以上的一句,是他對三號樓的評語。

這楝全國佔地最大的客運大樓,出自飲譽國際的建築師霍士達男爵 (Baron Norman Foster) 的手筆,2004年動工,2008年落成。相比之下,同年啟用的倫敦希思羅機場五號樓,單是公眾諮詢就用上足足四年,若果由構思興建起計算,前後更花了十九年。

作為旁觀者做分析,中國人與英國人的辦事效率,驟眼之下高低立見。日後要做公共決策時,最好學習哪一套,似乎也顯然易見。然而,事情是否真的那麼簡單呢?

筆者相信,即使是管理希思羅機場的公司,心底裏也渴望整個程序可以快捷一點。然則任何事情,總不會無緣無故發生。英國人的那一套,想必是要確保各方的權益都得到尊重;要這樣,唯有透過理性的談判,讓各方表達自己的考慮,再根據這些考慮,制訂各方願意接受的協議。從經濟角度看,這種方法固然消耗不少社會資源(例如時間與費用),但既然大家都有份兒參與決策,協議好的義務,各方都必然要遵守,日後有什麼爭端,可以交給獨立第三者(例如法庭)仲裁。整體而言,花的錢是多,但一切都有數得計。

那一邊廂,中國人搞的基建,向來都是長官領導用來顯示政績的公具,它們對平民的生活是否有裨益,反而是次要;要讓百姓有權參與決策,更加是天荒夜談。在這種氛圍下,那些試圖蟷臂擋車的聲音(例如拆遷問題),輕則被忽略,重則被河蟹。表面上,項目節省了許多開支;但萬一出了亂子,責任誰屬,各方要承擔多少,許多時候都不會白紙黑字寫個明白。說穿了,其實大家暗地裏都想賴帳,處於弱勢的群眾,很自然首當其衝。如是者,在「多快好省」的背後,掩藏着龐大的潛在成本,假如未能及時處理,隨時變成無底深潭。曾令國人引而為傲的高鐵系統,便是最佳例子。

換個角度看,假設你是個生意人,以上兩套辦事方式,哪一套更能保障你的權益呢?當然,假使你是存心不軌,渴望以權謀私的話,就另作別論;但筆者相信,世間絕大多數人,不會介意做個殷實商人吧。每年,世界銀行等的國際組織,都會調查各地的營商環境;繼後發表的報告,就是結集了無數殷實商人的意見。結果如何,相信讀者都心裏有數。

回到香港,最近兩宗官司(港珠澳大橋和外傭居港權)備受爭議,坊間不少評論,認為興訟人浪費納稅人的錢。筆者不是法律專家,不評論事件誰是誰非;但要麼興訟人真是毫無理據,律師根本不會受理。當下的判決,確實對公帑有不少的損耗;然而這筆錢,真的只會完全付之東流嗎?

翻一翻營商環境報告,不難發現那些名列前茅的地區(例如排第二的香港),無獨有偶地都擁有完善的司法制度。要建立與維持它,花費固然不菲;但與此同時,它不也成為了吸引各路殷實商人投資的一大誘因嗎?英國雖然已不再是「日不落的帝國」,但依然是個舉足輕重的商貿大國;這項殊榮,與她的司法制度真的毫無關係嗎?當增加了的貿易收入能夠抵銷多出的成本時,花十九年建一個客運樓又有何相干呢?

香港人精打細算的程度,一向以來冠絕全球,但來到這個關口,竟然把這筆潛在利益刻意遺忘,實在令筆者大惑不解。請留意,在陳述以上論據時,筆者完全沒有用上什麼社會公義、捍衛人權等虛無飄渺的用語。香港人喜歡談「數口」,筆者就跟你們談「數口」;得出的結論完全一樣,你說奇不奇妙?

2011年10月4日星期二

從《寫出友共鳴》看外傭官司

「你一生養育過無數白人孩子,但自己的兒子卻要假手於別人照顧,你對此有何感受?」今年在美國非常賣座的電影《寫出友共鳴 (The Help)》,最近在香港上映。一心想成為作家的白人主角 Skeeter,訪問黑人 Aibileen 時,有這樣的一問。

故事的背景,是六十年代的美國南部;稍為對美國歷史有認識的,都知道這個稱為 Deep South 的地方,有歧視有色人種的傳統:立國初年,它們為了堅持奴隸制度而與華府決裂,觸發了所謂的南北戰爭。眾所週知,由林肯總統領導的北軍,取得最後勝利;然而之後,白人對黑人的態度,仍然沒有改善。到了1956年,黑人女子 Rosa Parks 坐巴士時,因為拒絕讓座與白人乘客而被捕,一位名為馬丁路德金的牧師,發起抵制巴士公司的運動,揭開了全國黑人爭取民權運動的序幕。剛剛大學畢業的 Skeeter,毅然要對抗這套根深蒂固的傳統,可想而知,要承受莫大的壓力。

至於在白人家庭打「住家工」的 Aibileen,工作性質與我們的家務助理有點相近,當地的詞彙,稱呼這種人為 The Help,Skeeter 寫的那部書,正是以她們的故事為中心。遇着這個千載難逢的機會,她們自然會向主角大吐苦水,特別是僱主各種尖酸刻薄的所為。為免掃各位的興,電影內容的複述到此為止。

電影看罷,步出影院後,筆者本應也沒有太多的感想。但到了下大雨的週日,在街上看見一群又一群的外籍傭工,為了避雨而瑟縮在天橋底,與鄉里聊天玩耍的情景,Skeeter 的那句問題,不禁又在心頭湧出來。眼前的那群人,不就是為求多賺點兒錢,離開親生的骨肉,來到這裏照顧我們的小孩嗎?原來,滿以為只會在小說出現的場景,竟然就在自己身邊活活上演。

既然在現實生活,The Help 多的事的話,那我們身邊又有多少人,願意充當替他們發聲的 Skeeter 呢?

最近,有關外傭居港權的官司,在社會引起廣泛爭議。由於政府很大機會上訴,最終誰是誰非,日後自有定斷。但擺在眼前的事實是,那些替外傭打官司的團體,統統被抺黑甚至批鬥;這個形勢,令稍為有同情心的人也為之卻步。更糟的是,那些人的咀臉,竟然跟電影裏那些白人僱主不謀而合。筆者很清楚,兩種情況不能相提並論;但這不是至少引證了,兩者的排外心態如出一轍呢?

再者,法律的問題,沒理由不循法律的途徑解決,要麼判決會導致某些嚴重後果,立法會就有責任修訂法律,必要時,可提呈人大釋法(緃使筆者覺得沒有必要,因不涉及國防或外交;但在《基本法》下,這仍是一個選擇)。既然在現有的法制下,問題不致於無法解決,那些走上街頭搞抗議的人,說白一點只是在做秀;而他們試圖以搞民粹來左右判決,更顯示了他們在骨子裏對法治精神有多尊重。

深層點看,香港人對待弱勢的小數族裔,到底是盡法子瞭解他們的處境,協助他們融入社會,還是抱着「眼看不見就是乾淨」的心態,有意無意地與他們保持距離,透過這次爭議,已經向全世界表露無遺。說穿了,這個披着「國際都會」外殼的都市,對待外族人時,從來都是採取「見高就拜,見低就踩」的態度,不覺得他們與自己對等,說白一點,就是歧視弱者。對的,那些名符其實的國際城市,也有類似的情況,但至少,它們不似得我們那樣露骨。以上的現象,給外國人留下的是好的還是壞的印象,實在不言而喻。

平心而論,一個城市的國際地位是高是低,經濟、政治等的因素也許只是其次;更重要的,是它能否給乎大家希望。一個民風尚且保守落後的美國南部,尚且可以找到 Skeeter、Rosa Parks 或馬丁路德金等為弱勢族群發聲的人;要麼有這份雪中送炭精神的人,不僅無法獲得尊重,還會被眾人咒罵的話,這豈不是反證了,香港連美國南部也不如?抱着這種心態,還想與紐約倫敦齊名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