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0月10日星期一

刻意被遺忘的另一筆數

「建築確實很宏偉,但感覺真的有點大而無當。」友人剛到過北京公幹,國慶前坐飛機回港;登機的地點,是首都機場的三號樓。以上的一句,是他對三號樓的評語。

這楝全國佔地最大的客運大樓,出自飲譽國際的建築師霍士達男爵 (Baron Norman Foster) 的手筆,2004年動工,2008年落成。相比之下,同年啟用的倫敦希思羅機場五號樓,單是公眾諮詢就用上足足四年,若果由構思興建起計算,前後更花了十九年。

作為旁觀者做分析,中國人與英國人的辦事效率,驟眼之下高低立見。日後要做公共決策時,最好學習哪一套,似乎也顯然易見。然而,事情是否真的那麼簡單呢?

筆者相信,即使是管理希思羅機場的公司,心底裏也渴望整個程序可以快捷一點。然則任何事情,總不會無緣無故發生。英國人的那一套,想必是要確保各方的權益都得到尊重;要這樣,唯有透過理性的談判,讓各方表達自己的考慮,再根據這些考慮,制訂各方願意接受的協議。從經濟角度看,這種方法固然消耗不少社會資源(例如時間與費用),但既然大家都有份兒參與決策,協議好的義務,各方都必然要遵守,日後有什麼爭端,可以交給獨立第三者(例如法庭)仲裁。整體而言,花的錢是多,但一切都有數得計。

那一邊廂,中國人搞的基建,向來都是長官領導用來顯示政績的公具,它們對平民的生活是否有裨益,反而是次要;要讓百姓有權參與決策,更加是天荒夜談。在這種氛圍下,那些試圖蟷臂擋車的聲音(例如拆遷問題),輕則被忽略,重則被河蟹。表面上,項目節省了許多開支;但萬一出了亂子,責任誰屬,各方要承擔多少,許多時候都不會白紙黑字寫個明白。說穿了,其實大家暗地裏都想賴帳,處於弱勢的群眾,很自然首當其衝。如是者,在「多快好省」的背後,掩藏着龐大的潛在成本,假如未能及時處理,隨時變成無底深潭。曾令國人引而為傲的高鐵系統,便是最佳例子。

換個角度看,假設你是個生意人,以上兩套辦事方式,哪一套更能保障你的權益呢?當然,假使你是存心不軌,渴望以權謀私的話,就另作別論;但筆者相信,世間絕大多數人,不會介意做個殷實商人吧。每年,世界銀行等的國際組織,都會調查各地的營商環境;繼後發表的報告,就是結集了無數殷實商人的意見。結果如何,相信讀者都心裏有數。

回到香港,最近兩宗官司(港珠澳大橋和外傭居港權)備受爭議,坊間不少評論,認為興訟人浪費納稅人的錢。筆者不是法律專家,不評論事件誰是誰非;但要麼興訟人真是毫無理據,律師根本不會受理。當下的判決,確實對公帑有不少的損耗;然而這筆錢,真的只會完全付之東流嗎?

翻一翻營商環境報告,不難發現那些名列前茅的地區(例如排第二的香港),無獨有偶地都擁有完善的司法制度。要建立與維持它,花費固然不菲;但與此同時,它不也成為了吸引各路殷實商人投資的一大誘因嗎?英國雖然已不再是「日不落的帝國」,但依然是個舉足輕重的商貿大國;這項殊榮,與她的司法制度真的毫無關係嗎?當增加了的貿易收入能夠抵銷多出的成本時,花十九年建一個客運樓又有何相干呢?

香港人精打細算的程度,一向以來冠絕全球,但來到這個關口,竟然把這筆潛在利益刻意遺忘,實在令筆者大惑不解。請留意,在陳述以上論據時,筆者完全沒有用上什麼社會公義、捍衛人權等虛無飄渺的用語。香港人喜歡談「數口」,筆者就跟你們談「數口」;得出的結論完全一樣,你說奇不奇妙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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