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7月30日星期一

甘於被洗腦的香港人

在剛過去的書展,主辦人邀請了數位著名文人出席,其中一位,是資中筠先生。演講過後,台下有聽眾請她評論最近搞得全城鬧哄哄的國民「洗腦」教育。她笑着說:所謂的「洗腦」,只能在一個完全沒有新聞自由、人民被禁止遷徙、言論被徹底監控的環境才能成事。莫說是香港,即使是內地也沒可能成功。

該次座談,筆者沒有參加,以上內容,來自友人轉述。先生博學多才,固然可以很客觀地分析問題。然而,事情是否真的這樣簡單呢?

看看日本,民眾普遍對戰爭責任的認識,已成功地被建制「洗腦」了。雖則他們不像那些極端右翼團體那樣,反指美國故意誘使日本突襲珍珠港,但大多對當年日軍做過的種種暴行一知半解,更遑論把相關史實好好保存與公開,作為告誠後輩不要重蹈覆轍之用。在一個資訊流通完全自由之地,也尚且如此,其他地方的情況,更加不可想像。

也許,我們應該反省一下,是什麼因素,令「洗腦」工程可以成事呢?

顧名思義,「洗腦」就是對別人灌輸一些虛話或假話,務求令他們不懂分青紅皂白,把它們信以為真。然而,某些陌生事孰真孰假,最終都是由個人意願主宰。換言之,只要這些事合符你的意願,即使周圍的人都認為是假的,你也會傾向相信它們。

站在搞「國民教育」的班子來看,他們弄的這套教材,無非志在希望學生相信,現世的執政團隊能領導國民,建立一個強大昌盛的祖國。為此目標,我們必須要歸順於該團隊;而為求對外顯示團結的形象,大家最好做多點忍惡揚善之舉云云。

不容否認,在現實中確實有人真心相信這個願景,而非收了什麼利益,胡亂說些連自己都半信半疑的話。以上的心態,代表着對一位無所不能的統治者的渴望。但莫說香港,就連在自小就要上政治課的內地學生當中,找出有此理想的人是易是難,實在無需多說。難怪教材公開不久,馬上惹來激烈的回嚮。

然而那一邊廂,那些所謂的反對者,心想的到底又是什麼呢?

月初,筆者談過七一遊行中爆光率最高的「標語」,是舊時的港英政府旗幟。這彷彿告訴全世界,只要統治者稍為做得像樣一點,港人實在不介意(甚至樂於)把治權拱手相讓。說白一點,這些人所渴望的,豈不正正就是無所不能的統治者嗎?為求吹捧昔日的政權,他們不就是把當年的惡行忘記得一乾二淨嗎?說穿了,要洗香港人的腦,簡直是易如反掌,當今的政權只是未能從英國人身上學會箇中精髓,才弄得如此下場而已。

要對抗洗腦的誘惑,我們必須要保持清醒,不再對任何強權存有絲毫幻想。奈何的是,只要強權懂得釋出少許利益,港人隨即又會故態復萌。眼見這個形勢,我們能不說港人根本是甘於被洗腦嗎?

2012年7月23日星期一

比貪污更可怕的東西

最近,兩宗矚目的案件,令廉署成為新聞焦點。誰是誰非,在法庭內自然會水落石出,無需外界多加評論。事件曝光後,坊間不少輿論慨嘆,香港人努力建立的廉潔形象,最終被那些人毁於一旦。

眾所周知,廉署是前殖民地政府於1974年成立,專門整治貪污的機關。年初,筆者曾以英語行文,對於昔日的英國人明知行政機關的貪污由來已久,卻要等到該年才成立廉署,感到大惑不解。然而,最近仔細一想,在英國人的祖家要查貪污案,根本無需開設一個完全獨立於其他執法部門,直接向地區首長匯報的機構。不難想像,當時的港英政府在非常時期之下,一時之間無法應對,才決心採取非常手段。

三十多年過去,非常態變成了常態。換個角度看,香港人之所以把肅貪倡廉視為核心價值,不就是側面反映了,導致貪污的種種誘因,到今天仍然存在?

要杜絕貪污,我們不能不先瞭解它的特徵。

貪污要成事,至少要有兩組人參與:行賄者把某些利益,輸送到受賄者,以換取對方提供的另一些利益。在這種情況下,兩方是你情我願的。

但有時候,可以是你情我不願的。最明顯的例子,就是所謂的掩口費了:收款的一方,可能只是為勢所迫而已。筆者有位長輩,有一位在六十年代當公職的朋友;某日,他在辦公桌的抽屜裏,發現一大疊鈔票,問了所有的人,也無法知悉鈔票的來歷。他深知收了這筆錢,代表自己要怎樣做,但他又拒絕同流合污;最後,唯有把錢捐給自己的教會,讓自己安心。

驟眼看,貪污不過是一宗換取服務的交易。哪它跟我們平日的商業活動,有什麼分別呢?

普通的情況下,我完成一宗交易,是不會也不能妨礙你以相近(縱使未能相同)的代價,參與相同的交易。但貪污就不同了:我賄賂的目的,就是要令你吃虧,而我為求保障一己之利,必然用盡方法阻止你參與這次買賣。

以上述定義衡量,我們不難發現,即使是法制健全的地區,貪污案件仍然偶有發生。但在這些地方,貪污是非常態的交易;它的出現,無礙法制本身的運作。然而,當非常態變成常態時,麻煩就來了。

返回上面列舉的兩種賄賂情況,可以簡單地作個歸納:前者是利誘,後者是威逼。引伸這個思維,我們不難想像,某個社會的貪污越嚴重,人會越傾向以利誘或威逼去處理事情。民眾間一旦發生衝突,各方會選擇以理性討論,編製一個大家都心悅誠服的方案,抑或只會以利益與恐嚇,拉攏別人去支持自己和打擊對手,實在不言而喻。

說穿了,威逼利誘所能牽動的,僅僅是我們的生存本能而已;莫說是人類,就連動物都會為之所動。問題是,假使整個群體,只能夠靠這種動物性,才可推動社會前進的話,大家還會有時問與興趣,跟你談什麼自由、人權、法治嗎?屆時社會將會是人間樂土,還是修羅場呢?

回頭一想,某些地方之所以貪污猖獗,也許就是以上的行為傾向所導致的後果。港英政權之所以整治貪污成功,除了完善的法制外,更重要的是教導港人擺脫上述那種動物性,試圖把貪污的誘因連根拔起。在彼岸那個越反越貪的社會,到底要到了哪個時侯,才知道繼續以威逼與利誘來獲得認同,只會令事情越弄越糟呢?

2012年7月16日星期一

指揮棒與和諧社會

和諧唔係一百個人講同一說話,和諧係一百個人有一百句唔同說話之餘,而又互相尊重。
節錄自電視劇《天與地》大結局
身為愛好古典樂曲之人,筆者聽過管弦樂作品多不勝數。演奏的樂團有大有小,每位樂手都有各自的職能,在指揮的協調之下,樂曲才會動聽。我們的詞彙,稱呼這種狀態為「和諧」。

人道是,地球上最龐大的執政黨,其領導階層把以上的概念引伸:黨就像指揮,百姓就像樂手;每人各安其份,在由指揮引導的主旋律下,合奏出和平掘起的偉大樂章云云。眾所周知,這就是所謂的「和諧社會」。

按這種類比推想,我們不難理解身為資深音樂人的大指揮,會對近日連串警民衝突有所微言。平心而論,大指揮沒有反對遊行示威,只是對其中某些過激行為表示擔憂,並無一竹竿打一船人之嫌。外間對她的批評,有部份或許已到了上綱上線的地步。

當然,大指揮的論點仍有值得商搉之處;筆者即管從音樂的角度出發,點出「和諧社會」的構想存在什麼謬誤。

在樂團內,不管是拉小提琴的還是吹巴松管的,都有共同的目標,就是依據指揮的意思,把自己部份的樂章奏好。假使他們有爭執,指揮有責任加以制止;必要時,更可以把肇事者辭退。但同一套邏輯,來到現實世界,根本是另一回事:張三與李四的人生目標,不單止可以不一樣,有時甚至會有矛盾。為政者假使與指揮的思維一致,硬要把大家拉在一起,甚至懲罰不願遵從的人的話,得出來的到底會是「和諧」還是「河蟹」,實在無用多說。

好了,就當爭議都給放下了吧!但指揮的權力,只會局限在演奏廳內。散場之後,你可以到夜場花天走地,我則可以回家相夫教子,指揮根本無從干涉。說白一點,所謂的「和諧」,只能在特定的時空出現,其餘時間,大家都只會各顧各;連這一點都弄不清的人,對「和諧」的意義到底明不明白,又是不言而喻。

又或者,你跟指揮意見不合,揮袖而去。所謂此處不留人,自有留人處;你夠本領的話,大可以找其他樂團落班,甚至乾脆轉玩不同類型的音樂。屆時,你有你奏古典樂,我有我奏爵士樂,他有他奏搖滾樂,只要不干擾其他人,各人都可自得其樂,何壞之有?然而,那些提倡所謂「和諧社會」的人心裏想的,究竟是容許不同意見各自發聲,還是強行全部人服從單一的指揮,來個和諧大合奏,更是心照不宣。

來到這裏,不禁想起《天與地》大結局裏關於和諧的金句;諷刺的是,那個事事講求和諧的國度,把這劇集跟金句都河蟹掉。不管那句是對是錯,要麼連彈第一個音符都遭到打壓的話,我們還剩下什麼諧可以和呢?

2012年7月9日星期一

港人討厭治港?

從前人人問我,你在何處及如何得到革命思想。吾今直言答之:革命思想,從香港得來。回憶三十年前,在香港讀書,功課完後,每出外遊行,見本港衛生與風俗,無一不好,比諸我敝邑香山,大不相同。……由此可想到香港地方與內地之比較,因為香港地方開埠不過七八十年,而內地已數千年,何以香港歸英國掌管,即佈置如許妥當,因是返香山與父老斟酌,各父老莫不謂然。
孫文,1923年2月20日在香港大學大學堂(今陸佑堂)的演說
據筆者粗略估計,本年度七一遊行期間,爆光率最高的「標語」,不是什麼「某某下台」、「落實普選」抑或「哀悼旺陽」,而是一面藍色的旗幟,左上角印有英國國旗,右下方則有由代表英國的獅子與中國的龍構成的徽號。沒錯,這就是沿用至1997年6月30日,英屬香港的旗幟。

在旗幟上,沒有半句文字,舉起它的人,也不會高叫相關的口號。但它背後的意義,比起其他標語來得更強烈、更發人深省。

筆者推測,這班人抱怨現今的統治階層,漸漸背棄了昔日殖民地時代的那套「核心價值」,於是乎便借用這面已經不再使用的旗幟,作為無聲的抗議。

假使以上的推論屬實,這確實是令人擔憂的;但筆者以下的觀點,跟坊間的很不一樣。

旗幟左上角那個小小的米字旗,清楚地顯示了一個政治現實:全靠這個特殊身份,香港才能免於近代中國的種種苦難,並誕生一套令其他華人欣羨的「核心價值」。反過來想想,假使從頭到尾,這裏都不是殖民地的話,這套「核心價值」還可能存在嗎?難道單憑國人的力量,就無法成就「核心價值」嗎?話到底,所謂的「核心價值」,由始至終都只是由別人賜給我們適當的環境,才有可能開花結果。昔日的環境一去不返,「核心價值」因水土不服而受到摧殘;換個角度看,也許反而是理所當然的。

好了,就當他們能達成夙願,英國人果真回來治港吧!屆時,想必有不少人會為此振臂高呼,並齊說 God save our Queen 吧!說白一點,這班人不過是想找回昔日的靠山,並好好的服從和事奉它,以建立自己心目中的理想社會。另一邊廂,他們討厭的那群建制中人,除了找來一個截然不同的靠山之外,心態卻是幾乎完全一樣。說穿了,實情雙方為求排難解憂,連管治之權也不介意拱手相讓,至於政制是否保障民主自由,也變得是次要。試問連求諸己的責任感也欠奉,所謂「港人治港」的目標能不淪為空談嗎?

當年孫文在港大的發言,是他在求學時期對「核心價值」的體會;奈何的是,即使是學貫中西的革命先鋒,亦未能察覺到國人慣於服從權威的特性。八十九年過去,這是否反證了國人在治國的思維上,根本毫無進步過?

2012年7月3日星期二

各走極端,後果堪虞

「這是最好的時候,這是最壞的時候。」這句出自狄更斯名著《雙城記》的句語,由時任財政司司長的梁錦松先生,在宣讀2003-04年度財政預算案時,在引言中引用過。

在說這番話時,大概司長不會預視到,數月後爆發的71大遊行,會導致到自己要鞠躬下台。猶記得,遊行前數週,縱使坊間已有山雨欲來之感,但負責為政府出謀獻策的中央政策組,其首席顧問竟然預計,只會有數萬人參與遊行。九年過去,他仍然人在其位,局外人一看,實在感到不可思議。

闊一點看,低下階層訴說不滿,不論古今中外都時有發生;統治階層如何應對,成為了量度施政表現的寒暑表;應對要洽當,必先要準確地體察民情。單從上述估計遊行人仕一事,不難反映管治班子在這方面的水平。

事隔九年,參與71遊行的人數雖則沒有當初那樣多,卻也沒有顯著地減少。這種情況彷彿告訴大家,遊行就是民眾向當局發聲,要求改變決策的最後希望。當一個政府非要等到民怨如此沸騰之時,才勉強推些措施補救的話,它在民眾以至國際間的聲譽是高是低,實在不言而喻。

更糟的是,當遊行示威爭取訴求由非常態變為常態時,人們便會有錯覺,以為除非自己的聲音更大,行為更激烈,否則休想獲得當局回應。而當局為求穩著局面,又要採取更嚴厲的措施防犯。長此下去,各方無法有效溝通,只懂各說各話,無需理會對方的想法,甚至各走極端,最終形成惡性循環,令一切理性討論都陷於停頓。

眾所周知,《雙城記》的故事背景,是法國大革命前後的巴黎與倫敦。革命的導火線,是國王召開的全國三級會議中,佔多數的平民階層代表,被少數的貴族與僧侶代表任由宰割,因而集體離場,自行成立全國議會,並訂立《網球場宣言》。兩個半世紀過後,司長借這段歷史來比喻當前形勢,也許真的有着無心插柳的先見之明。問題是,繼後發生的血腥革命與恐佈統治,是我們願意看見的嗎?不想的話,我們會選擇彼此行一步,打破面前的僵局,還是繼續爭持不下,讓社會的戾氣日益膨脹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