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諧唔係一百個人講同一說話,和諧係一百個人有一百句唔同說話之餘,而又互相尊重。身為愛好古典樂曲之人,筆者聽過管弦樂作品多不勝數。演奏的樂團有大有小,每位樂手都有各自的職能,在指揮的協調之下,樂曲才會動聽。我們的詞彙,稱呼這種狀態為「和諧」。
節錄自電視劇《天與地》大結局
人道是,地球上最龐大的執政黨,其領導階層把以上的概念引伸:黨就像指揮,百姓就像樂手;每人各安其份,在由指揮引導的主旋律下,合奏出和平掘起的偉大樂章云云。眾所周知,這就是所謂的「和諧社會」。
按這種類比推想,我們不難理解身為資深音樂人的大指揮,會對近日連串警民衝突有所微言。平心而論,大指揮沒有反對遊行示威,只是對其中某些過激行為表示擔憂,並無一竹竿打一船人之嫌。外間對她的批評,有部份或許已到了上綱上線的地步。
當然,大指揮的論點仍有值得商搉之處;筆者即管從音樂的角度出發,點出「和諧社會」的構想存在什麼謬誤。
在樂團內,不管是拉小提琴的還是吹巴松管的,都有共同的目標,就是依據指揮的意思,把自己部份的樂章奏好。假使他們有爭執,指揮有責任加以制止;必要時,更可以把肇事者辭退。但同一套邏輯,來到現實世界,根本是另一回事:張三與李四的人生目標,不單止可以不一樣,有時甚至會有矛盾。為政者假使與指揮的思維一致,硬要把大家拉在一起,甚至懲罰不願遵從的人的話,得出來的到底會是「和諧」還是「河蟹」,實在無用多說。
好了,就當爭議都給放下了吧!但指揮的權力,只會局限在演奏廳內。散場之後,你可以到夜場花天走地,我則可以回家相夫教子,指揮根本無從干涉。說白一點,所謂的「和諧」,只能在特定的時空出現,其餘時間,大家都只會各顧各;連這一點都弄不清的人,對「和諧」的意義到底明不明白,又是不言而喻。
又或者,你跟指揮意見不合,揮袖而去。所謂此處不留人,自有留人處;你夠本領的話,大可以找其他樂團落班,甚至乾脆轉玩不同類型的音樂。屆時,你有你奏古典樂,我有我奏爵士樂,他有他奏搖滾樂,只要不干擾其他人,各人都可自得其樂,何壞之有?然而,那些提倡所謂「和諧社會」的人心裏想的,究竟是容許不同意見各自發聲,還是強行全部人服從單一的指揮,來個和諧大合奏,更是心照不宣。
來到這裏,不禁想起《天與地》大結局裏關於和諧的金句;諷刺的是,那個事事講求和諧的國度,把這劇集跟金句都河蟹掉。不管那句是對是錯,要麼連彈第一個音符都遭到打壓的話,我們還剩下什麼諧可以和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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