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月28日星期一

不做「蝗蟲」,可以嗎?

「買奶粉難,難於上青天!」這個道理我早已領略,但今年撲奶粉的情況每況愈下,簡直是難於上外太空。………而當我在九龍塘,見到路邊有兩個疑似水貨客,身旁有幾大箱我女兒喝的三號奶粉時,很難沒有難以言喻的氣憤。【李臻,《男主播日與夜》,刊於AM730,2013年1月22日】

肆虐香港及澳門多年的嬰兒奶粉荒,不單沒有消退的跡象,還逐步向世界各國擴散。據聞,「奶粉戰」近月蔓延至德國、荷蘭、新西蘭及澳洲等,多國被迫實施「奶粉限購令」。最近有香港網民,把《希特拉最後十二夜》中元首罵部下的一幕進行二次創作,變成《希特拉都買唔到奶粉》,借此揶揄一番。

眾所周知,以上的現象,是2008年毒奶粉事件的後遺症。站在內地家長的立場來看,要麼有選擇的話,他們都不打算額外花費,千里迢迢走到異地搶購奶粉。換了是其他的地方,發生同類事件的話,民眾務必都會團結起來,迫使政府從速行動。但現實是,在當前的政治氣氛下,要同樣事情發生在國內,簡直是天方夜譚。就這樣,當廣大的民眾,一方面看見肇事的奶品公司高層沒有被嚴懲,一方面又看見試圖追討責任的家長統統被河蟹之後,都寧願受盡外人的白眼,也要對內地奶粉投下不信任票。導致這個局面,政府固然是難辭其咎。

然而,筆者不排除,不少家長一開始就認為,只需找到途徑,買到外地來的奶粉便可;至於其他同胞是生是死,就事不關己、貴客自理了。換句話說,他們從來就不打算訴之於群眾的力量。這種思維,跟數年前筆者寫過,故鄉的鄉里寧願各自買蚊香蚊帳,也沒想過自行協力搞好村內衛生,令蚊子無法滋生,從而杜絕蚊患有點相近。如是者,政府對民情之莫視,加上國人各家自掃門前雪的陋習,便合奏出是次搶奶粉的風潮了。

仔細點看,參與這個風潮的人,雖則表面上無比齊心,但行動背後反映的,卻是一種形同大難臨頭各自飛的心態。問題是,災難的源頭,是人禍;要根治人禍,我們能迴避它的根源嗎?但可笑的是,當大家都看見,不僅是黎民百姓,就連稍為有權有勢的人,都沒膽量面對根本的問題,恨不得把家眷(與家財)送到海外,但求一走了之了事,外邦人會認為這個民族,是勇猛無懼還是貪生怕死呢?他們對外表現出來的,會是一份自信還是懦弱呢?他們在海外獲得的,會是崇敬還是蔑視呢?這對國家民族的印象,會是提升還是貶低呢?

時下不少港人,將這些把他方的奶粉買清光的內地人,與把農田的莊稼都吃光的蝗蟲類同。當然,筆者相信,總會有人不甘心被外人看扁,試圖扭轉局面。然而,當那些人的努力,輕則被莫視或嘲笑,重則被鎮壓時,外邦人不是有理由相信,這個民族被當為「蝗蟲」看待,根本就是毫不介意,甚至是心甘情願的嗎?

筆者深信,要打破如斯局面,靠的將會是跨世代的變革,絕非如坊間某些人天真地認為,只要把現世政權與建制推倒便可。雖然任務艱鉅,但不管做什麼事,總要有個開端;但要麼連起步的打算也欠奉,我們還可以説什麼呢?

2013年1月21日星期一

「同志運動」的「罪」與「罰」

政府應否就性傾向歧視立法,最近成為城中熱話。某些具宗教背景的團體人仕,近日發起反對立法的遊行集會。他們聲稱一旦立法,便會構成所謂的「逆向歧視」云云。他們口中的那套「逆向歧視」,是指某些人若抱持、發表及進行對同性戀者攻擊性的言論及行為時,不應被禁止,否則亦是歧視行為。

奇怪的是,不管歧視是正向還是逆向,始終仍然是歧視。自己歧視別人,就是天經地義,但自己受到歧視,就是罪大惡極。不知道被這班人捧為全知全能、無比慈愛的上主,知道自己某些信徒竟然會抱着這種雙重標準時,會怎麼樣看他們。

歧視之所以出現,是基於某些人的所為(甚至乎是存在),令其他人反感所致。在眾人的眼中,他們受到鄙視,是「罪」有應得,自作自受;換句話說,眾人的歧視,彷彿是對他們的一種懲「罰」。

「罪」的概念,在人類社會早已存在。姑且撇開法律上有關罪行的定義不談,那我們又是基於什麼因素,斷定某些行為是否有「罪」呢?

最簡單的界定,是某些行為是否跟公眾的價值觀相違背。譬如說殺人放火,不論古今中外都是不能容忍的。仔細點看,這種行為,令受害者的生命與財產受到威脅,才會被公眾認為是罪行。伸延這個概念,我們不難察覺到,但凡損害某些人權益的所為(例如詐騙),都被視之為罪行。

好了,假使沒有構成侵害,只是行為稍為礙眼而已,情況又如何呢?要麼是在私人地方發生,而參與者又是你情我願的話,旁人也找不到理由去干涉。至於在公眾地方,就要看行為是否造成滋擾了。問題來了,你感到不合意的行為,我可以認為是十分平常。大大小小的爭議,在世界各地都不時發生。

對的,無止境地討論也不是辦法,到適當時侯,總要作個分界。這條界線,可以從寬,也可以從緊。社會應當怎樣選擇,坦白說真的沒有一套可以萬用的標準。對於發起反立法集會的團體來說,他們心目中的界線,想必是從緊,他們相信,從寬勢必對社會有害。然而,在上篇拙文,筆者已經分析得很清楚,沒有抗爭的社會,比有抗爭的潛伏更巨大的危險;試想想,一個(被)和諧的社會,禁忌例必比有抗爭的多,換句話說,前者必然是從緊,後者必然是從寬的。把這套推論引伸,筆者覺得從緊還是從寬更危險,明眼人一定看得出來。

至於他們說,行為獲得解禁的話,其他人必然會有樣學樣,長遠必定敗壞社會風氣。那基本上是假設,公眾都是不懂分辨青紅皂白。好了,就當認識這個範疇、能夠發表意見的人不多吧;然而,對方的一套到底有什麼不好,他們時不時會利用許多似是而非的邏輯(譬如上述的「逆向歧視」論),並推出諸多與現實生活幾近脫節的假設(例如拙文使用的插圖),務求在群眾間產生不必要的恐懼。試想想,要搞到訴之於恐懼的話,根本無需要用理性去討論,其手段是高明還是拙劣,實在無用多說。

正如誓辭所言,婚姻是兩個人的自願結合,不容有第三者干涉;除非你覺得,雙方是盲婚啞嫁,或者是涉及重婚、假結婚等的行為,否則,兩人是同性還是異性,旁人除了可以說三道四之外,根本沒有合理的理由去阻止。筆者並非特別支持是次「同志運動」,只是對眼前這些搞反平權運動的團體反感而已。

輿論上的「罰」,也許最開放的社會也沒法避免,但至少,法律上的「罰」,是不必要的。

2013年1月14日星期一

沒有抗爭,反而更危險。

An autocratic system of coercion, in my opinion, soon degenerates. For force always attracts men of low morality, and I believe it to be an invariable rule that tyrants of genius are succeeded by scoundrels. - Albert Einstein
依我所見,壓迫的專權制度即將解體。缺乏道德的人,對權力向來無從抗拒;因此我相信,天才暴君將會由惡棍流氓接班,這將是一套金科玉律。(愛因斯坦
世界級數學大師丘成桐教授,最近接受報章訪問,表示時下某些學生沉醉於搞社會抗爭,而忽略學業與研究,是本未倒置;並憂慮長此下去,香港將淪為二等城市云云。此話一出,立時引來多方的熱烈討論。

翻查一下教授的學歷,他於上世紀七十年代開始出國留學。當時的美國校園,充斥着各種反越戰的示威與集會,相信教授即使沒有積極參與,也沒可能對相關的活動視若無睹吧!然而此等學生活動,似乎未至於影響到教授的求學過程,也沒有對美國的科研發展構成任何阻礙,更遑論因此而變成二等國家。很明顯,求學問與搞社運,不是完全無法並存;教授今時今日的言論,說服力似乎值得商榷。

仔細再分柝教授的觀點,不禁再引發一些疑問:他言下搞抗爭的學生,想必只佔全個校園裏的一小部份。試想想,他們人丁單薄、又欠缺資源;假使就憑他們如此微弱的力量,就夠拖跨整個社會的話,那麼真正令香港變成次等城市的,到底應該是挑起事端的學生,還是跟公眾的期望有太大落差,弄得眾叛親離的建制呢?所謂物必先腐、而後蟲生,連社會演變的因果關係也搞不清,教授的政治智慧是高是低,各位定必心裏有數。

然而,類似教授的觀點,在其他人口中亦經常出現(譬如早前對記者說,政府「應該規定什麼可以遊行,什麼不能遊行」的成龍博士)。他們普遍覺得,搞社運、搞上街的都是破壞社會秩序,有害無益;某些激進點的,甚至上綱上線地把活動發起人,打成是別有用心、受外來敵對勢力操控的反動分子。這套想法,在這個偽國際都會,的確是有市場的;誰是誰非,大家各有各說法。但筆者今次打算反過來說:要麼就如他們所願,一切的反對聲音都(被)消失的話,一個和諧了的社會,又會是什麼模樣呢?

固然,在這種環境下,各人的耳根都變得清靜,可以專心做事(正確點說,是做領導要你做的事)。領導的決定,可以是對的,亦可以是錯的;問題是,在一個被和諧的社會裏,決定一旦有錯,領導往往無法聽到反對聲音,要他糾正。如是者,整個社會只會在歧途上愈踩愈深;作為社會的一分子,領導也是同樣受害。

再者,今天你身為領導,就能夠指點江山,把反對的聲音都掩蓋掉。要麼有朝一日,你遭人陷害,不單被褫奪官職,更要成為階下囚;屆時,你還能奢望可以向普羅大眾,訴說自己的冤情嗎?還會有什麼人有膽量站出來,替你主持公道呢?當然,現實情況很少會如此極端;然而歷史清楚地告訴我們,曾經位高權重的人一旦退下,往往連想公開說半句話的權利都被剝奪。當日的施壓者,到頭來反而要受打壓;他們這種行徑,與搬石頭砸自己腳有何分別?如此荒誕的事,敢問有多少執政者希望發生在自己身上呢?

最後,要麼眾人都覺得,再聲嘶力竭地向上級反映也是徒然的話,人們就會變得因循苟且,馬虎做事。漸漸地,大家都會深信,只要按本子辦事便成,懶得去尋根問底、追本索源。相反地,那些斗膽對現狀提出疑問(莫說挑戰)的人,都會被視為異端;如是者,在這種群眾壓力之下,大家都不求破格立新。身為頂尖科學家的丘教授,到底會認為如此的氛圍下,對自己的研究工作會是一種幫助還是障礙呢?試問在這樣的環境下,能孕育出來的科研成果會是多還是少呢?對自己國家的實力,到底會是提升還是削弱呢?

請留意,在闡釋以上推論時,筆者完全從既得利益者的角度出發;但事實勝於雄辯,他們一方面口口聲聲說,要大力擁護自己的那一套,但另一邊廂,那套制度卻令他們惶惶不可終日,恨不得把子女與財產移送到自己最蔑視的民主國家。連他們都以雙腿來對這個制度投下誠實的一票,試問局外人還能拿什麼出來替它背書呢?

當然,筆者不能否認,抗爭來得太久太激烈(譬如上篇談過,美國的「財政懸崖」)的話,社會只會裹足不前。但不管你行什麼政治制度,總會有它的副作用;假使用盡人類的智慧,也無法創建出最好的制度的話,我們唯有退而求其次,選一個副作用最少的。一個充滿抗爭的社會有何害處,各位都十分清楚;一個(表面上)沒有抗爭的又如何,筆者都陳述過了。兩害相衡取其輕,那筆者現在問你,哪個更危險?

2013年1月7日星期一

從一份快餐看民主(續)

Unlike people in up-and-coming economies, Americans are no longer filled with pride over the things their government provides. Instead, a sense of entitlement has taken hold, and politicians lack the courage to tell their voters that the only way to get what they want is to pay higher taxes.
美國人不像活在新興國家的人那樣,再不對政府提供的一切引以為傲。相反,他們認為那些都是應得的;政客們缺乏勇氣告訴選民,加稅是維持他們所需的唯一途徑。(The End of Reason,刊於德國《明鏡周刊》,2012年8月17日)
每逢聖誕新年期間,金融市場例必交投淡靜;但來到2012年年尾,美國兩個財經頻道 Bloomberg 與 CNBC 的記者,卻罕有地忙碌。原因不難理解,是美國的民主與共和兩黨,臨到最後一刻才可制訂解決「財政懸崖」的議案。正如《信報》的莊志雄博士所言,與美國現時聯邦赤字相比,今次這個議案觸及的數目可謂微不足道。但兩黨對這個只夠杯水車薪的方案,依然要拖到懸崖邊沿始能達成共識,實在令外人感到無奈。

德國《明鏡周刊》最近的一篇專題指,2011年度的美國國會,只通過了80項法案,創二次大戰後的新低。眾所周知,這是共和與民主兩黨無法坦誠合作下的結果(當然,跟當下的香港相比,只是小巫見大巫)。專題舉了一個事例,加以說明。

有鑒美國學童的癡肥問題日益嚴重,總統奧巴馬打算立法,規定學校飯堂必須把健康食品與垃圾食品分隔,並提高健康食品(特別是蔬菜)在飯餐中的比重。其中一種備受針對的垃圾食品,是薯仔:哈佛的研究發現,薯仔比同等熱量的砂糖,更快提高血糖及胰島素的水平。以往,食物的選擇不多,學生的運動量又足以抵消多餘的糖份,以薯仔為主食無可口非;但時移世易,將故有的飲食傳統套用在現代的生活習慣內,肯定會問題叢生。

計畫一出,瞬即惹來既得利益者-薯仔種植者的激烈反對。他們認為,自立國以來,吃薯仔就是美國人的核心價值;把它跟其他健康的蔬菜分隔,是對薯仔的歧視;又質疑上述的研究人員別有用心;更揚言法案一旦生效,許多學校將無法向學生提供免費午餐。他們接觸州內的參議員,以這些片面之詞游說他;而參議員亦為求保住選票與職位,亦積極拉攏其他議員加入陣營。結果,總統的建議,在國會內被改至體無完膚;一個與總統原意差天共地的法案,更被七成參議員投票通過。政治戰勝了科學,總統也只能無奈接受。

政客們把私利放於公利之上,固然值得批評;但要麼不是公眾過度縱情於垃圾食品,加上對食品商的宣傳攻勢毫無防範,總統當初也不會觸發如此的構想。早前筆者行文,指出如果公眾可以連維持自己健康的責任,都可以假手於別人的話,有朝一日,大家的自由都會受損。按這個道理推想,當今美國民主陷入困局的主因,除了是兩黨在各項議題上各不相讓之外,更是美國上下過份依賴政府,才會誘使政客們紛紛大開空頭支票。

回想兩個多世紀前,立國元勳之一的杰弗遜曾留下名言:自由的代價,是要永遠保持警愓。以這句衡量現今美國民眾的質素是高是低,實在心照不宣。當一個成熟的民主國家也尚且如此時,眼前這個剛經歷一次世紀選戰的半民主社會,情況會是更好還是更差,實在不言而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