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1月11日星期一

還可能受騙嗎?

筆者每天上下班,必然路過某楝新穎的商廈。每週,總有一兩天的清早,有一大群內地人在門外排隊,等侯上樓。驟眼看,他們的衣着、舉止、談吐等都參差不齊,又沒有導遊替他們指路,不似是跟隨遊行團觀光購物,亦不像是受僱於同一機構。在他們周圍,有數位穿西服,相信是工作人員,維持秩序;在他們的職員證上,印上相信是該機構的名字。筆者嘗試在牆內與牆外的搜尋器上翻查,都找不出半點端倪。

直至上週,一批內地人跑到銅鑼灣某商廈,一家香薰傳銷公司的總部抗議和搗亂,才知道兩者原來有密切聯繫:上述的那家機構,其實是該公司的一支銷售團隊。在國內,搞傳銷是違法的,因此公司利用中港之間的法律差異,要求所有交易都在香港完成。事件詳情,請看《蘋果日報》及《羊城晚報》的報導,不在此覆述。

稍稍看過網上有關那家公司的帖子,發現它在國內早已聲名狼藉。假使受害者所言屬實的話,整個銷售模式,形同一場龐茲騙局。當然,作為局外人的筆者,無法知悉箇中真偽;但要麼事情是在香港發生,他們大可以向警方報案,繼以循法律途徑追討。現行法例的阻嚇性是否足夠,留待專家評論好了;但筆者嘗試從別的角度作分析。

曾幾何時,香港某些不良商家,搞過「層壓式銷售」,每宗個案的細節雖有分別,但策略卻是大同小異:就是先以巨額的銷售僱金或分紅招攬會員,再而趁他們參與所謂的培訓時,游說他們簽下巨額訂單,買下轉售價值極低的產品。為求回本,他們唯有介紹其他人加盟;白一點說,就是把自己的損失轉嫁給他人。俗語有云:便宜莫貪;傳統智慧告訴我們,任何表面過份美好的糖衣,我們都要加倍留神,提防內藏毒藥。只要大家都保持警惕,未待執法人員到來,騙徒早已因為無人上釣而絕跡。

奈何的是,在一個遍地謊言的國度,人們對分辯事物的真偽,向來都是十分馬虎。上述的那些受害者,想必當初都是誤信親友的推薦,又或者對肇事者的宣傳深信不疑,因而墮入圈套。問題是,只要你稍有好奇心,根本不難在網上找到相關的受害個案,從而引起戒心。要麼在此背景之下,上述那家機構依然客似雲來的話,我們不就是可以斷定,他們都是甘願受騙的嗎?

更糟的是,假如連最切身的金錢問題,都可以掉以輕心的話,其他如民生、經濟、以至政治等的大議題,大家還拿得出多少的能耐,去認真學習、思考與討論呢?望着眼前這批陸續被引領上樓的內地人,筆者不禁疑惑,從他們身上,是否已經反映出整個國家的命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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