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4月30日星期五

「民粹主義」的本質

在泰國,紅衫軍與政府之間的衝突不斷升級,最終釀成流血慘劇。筆者雖然對泰國的國情認識不深,但在心裏仍有一個疑問覺得大惑不解:縱使泰國的民主體制未臻完善,但至少在此時此刻,總理與國會都是由民選產生的。民眾不滿政府施政的話,為何不能以民主和平的方式,以選票要求它鞠躬下台嗎?即使未到選舉,為政者在民眾的壓力下,必然不敢繼續故作非為。既然彼此間的紛爭,有機會和平化解的話,大家又何須動輒搞街頭抗爭,甚至要互動干戈呢?

容許筆者先岔開話題。平常的人,每當碰到釘子時,其自然反應是:不關自己事,自己沒有錯,錯的是他人;肯挺身而出承擔責任的,為數實在不多,更莫談向別人認錯。然而,當大家都有這種脾性的話,不論是民眾還是政府,在遇到大小問題時,都傾向怪罪於對方。當這種行為心態,擴散至整個社會的時侯,就形成了所謂的民粹主義了:不管是政府、政黨還是社團,都會向民眾宣稱:眼前種種的紛爭,責任全在對方,對方有欠於社會國家;要解決,非要對方行動不可。不管用上什麼手段,搞民粹的團體都會以為只要把事情的責任推給對方,問題就迎刃而解,對方越不就範,他們便越要施壓逼使對方服從。泰國政局之所以陷入困局,也許都是因為紅黃兩軍之間不斷向對方施壓,最終要訴之於武力所致;臺灣藍綠兩營之間的角力,原因相信也是同出一轍。

回到組別選舉的存廢問題,某些建制派人士說,廢除它將會鼓勵民粹主義云云。首先要指出,這種說法有基本的邏輯謬誤:那些批評泛民陣營搞民粹主義的人,目的也是希望籍這些言論,誘使自己界別的選民來支持自己;仔細一看,這豈不是另一種形式的民粹主義嗎?那就離奇了,為何你搞民粹就天經地義,人家搞民粹就萬萬不能呢?再者,要以新的民粹蓋過眼前的民粹,與抱薪救火或飲血解渴有何差別呢?更糟的是,搞民粹的組織為求把責任推給對手,難免要向對方施壓,即使實際上沒有動武,亦難以掩飾暴力的心態。一談到暴力,我們還會記得民主、自由、包容、法治等的所謂「普世價值」嗎?以民粹尋求民主政治,豈不是在緣木求魚?

某些網友看過筆者上一篇文章後,質疑筆者為何僅僅憑這些小事,就會對民主在亞洲的發展感到悲觀;基於以上的立論,筆者只能說:除非我們能願意共同面對這個暴力的心態,否則休想能達到真正的民主。問題是,我們願意嗎?筆者之所以悲觀,也是因為這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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