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9月25日星期二

課本沒教的「國民教育」(下)

在政府硬銷「國民教育」課程之際,有報章詳細列舉了各問責官員的子女的升學狀況。無需多想,他們大部份都在海外接受教育,或者在國際學校內就讀。換言之,香港的教育政策如何改變,對那些子女都沒有影響。無可否認,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。但既然他們有份參與製定相關政策,以上的行徑難免給公眾一個壞印象。蔡子強在接受報章訪問時,直斥問責官員「已經係身體力行表示唔信任香港嘅教育制度」。

按道理,由官員或議員草擬的條例,一旦獲得通過,他們跟其他人一樣,都要遵守條例。當然,教育政策並非法例,不遵守並不表示要受罰;但既然政策具法律效力,在本質上跟成文的法例差別甚少。上述的行徑,彷彿是對公眾說:政策會帶來什麼後果,我可不管,反正從前到尾,我都不打算受它們約束。這種態度,或多或少反映了,草擬人認為自己可以無需跟大家一樣。

回歸前,制定法律與政策的大部份都是英國人;他們作為過客,實在不會把這個城市視為自己的家,更遑論跟廣大民眾同舟共濟。但時移世易,現在已是所謂「港人治港」的年代;然而不爭的事實是,莫說是問責官員,就連建制內有影響力的大小人物,都紛紛對自己地方的教育投不信任票。最近在某討論區上,對以上現象有這樣的批語,可謂一語中的:管他們用何等富麗堂皇的言辭來歌頌偉大祖國,說服力卻遠遠比不上自己與家眷誠實的雙腿。孔子曰:名不正,則言不順(《論語.子路》);名義不正當,道理就說不通。幾千年來,先生都備受提倡國民教育的人讚賞。把以上人仕的所為拿出來,評定一下他們推行的計畫在名義上是否恰當,實在無用多說;由此評定計畫能否令人心悅誠服,更是心照不宣。

在「門常開」內展示出的那套國民教育,同樣也是課堂內沒辦法教的。平心而論,它跟上篇「門常開」外的那套國民教育,你會如何選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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